市财政局,柳州供电局,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
为做好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相关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柳财工交〔2018〕7号)》、《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柳发改函字〔2020〕20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补贴申报和审核、发放相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建设投运时间:2019年10月1日以前建设投运的充电设施,具体详见《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柳发改函字〔2020〕203号)》。
(二)补贴有效期:充电插座补贴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各县及柳江区补贴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充电桩建设补贴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运营补贴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补贴资金申报、审批、拨付流程及时限要求
(一)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请: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请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在2020年12月15日前提交至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充电设施运营补贴申请:
1、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请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2021年1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柳州供电局,其中《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中的《附件6 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桩运营补贴资金申请表》,需提交一式三份。
2、柳州供电局负责初审,审核通过后在《附件6 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桩运营补贴资金申请表》“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柳州供电局在2021年2月28日前将收集并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材料提交至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补贴发放:市财政对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在2021年6月30日前下发补贴资金。
三、其他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能高科 周菲林 2665350、13978036163
附件:1.关于印发《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柳财工交〔2018〕7号)
2.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柳发改函字〔2020〕203号)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