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水平及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75号),经研究,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柳州市内相关学校申领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试点期间,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分批面向柳州市内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全日制学生发放。

二、发放方式

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通过“广西人社12333APP,实名发放至毕业年度学生电子社保卡个人用户账户。

三、使用范围

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适用于培训对象参加由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等价于政府补贴的代金券,用于支付给培训机构的培训费用。有限期为: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度1231日期间。

四、申领及兑付流程

(一)申领条件

已办理电子社保卡的柳州市内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学生。

(二)发放规则

柳州市内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出具毕业年度毕业生证明(详见附件1),统一向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依托毕业生电子社保卡通过“广西人社12333APP统一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

(三)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暂不设定具体额度,根据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类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助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2号)规定的额度执行。

(四)兑付流程

申领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的个人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职业培训机构目录中,自主选择机构及培训项目参加培训,在培训前出示电子培训券二维码报名,培训机构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电子培训券编号信息及培训对象姓名等信息,待培训结束后凭编号信息及补贴申报相关材料向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补贴。

五、其他事项

柳州市内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按要求组织毕业年度学生积极申领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填写附件表格,于7月27日前将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lzzynljsk@163.com

联系人:肖淇源,联系电话:2825472

附件:1.XXX学校 毕业年度学生名册;

2.广西电子社保卡操作手册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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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1.doc
·附件2:广西电子社保卡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