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设字〔2021〕16号
关于推荐2021年柳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质量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特长,推动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提高与行业进步,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我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人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负责工作内容
为柳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支撑,配合做好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检查、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应急抢险技术指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作。
二、推荐范围
长期在柳州市从事建设工程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电气、园林、道路、桥梁、给排水(市政、建筑)、勘察和概算(市政、建筑)等设计专业人员及相关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推荐对象条件
(一)熟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公正、诚实、廉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三)建筑专业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应取得建筑类中级职称满5年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8年;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应取得中级职称满8年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0年;具有建筑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8年;具有建筑类中级职称的,取得中级职称应满10年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5年。
(四)规划专业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或高级城市规划师,从事相关规划设计工作满8年;具有规划类中级职称的,取得中级职称应满10年且从事相关规划设计工作满15年。
(五)结构专业应具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及中级技术职称满5年或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六)已实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其他专业应具有注册执业资格及中级技术职称满5年或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未实行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满10年或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七)科研院校从事教学、科研相关勘察设计等专业工作,取得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并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0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八)身体健康,年龄在6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年龄限制)。
(九)原专家库成员需按程序重新申报。
(十)参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取得专家证。
三、推荐材料及方式
(一)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按要求填写《柳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柳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推荐人选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专家证等),请于2021年7月25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管理科,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lzzjjsjk@163.com。
(二)推荐人选的各项材料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后再上传至“柳州市评标专家库管理及抽取系统”(http://222.216.227.17:9500/G2/gem/login.do?systemId=402894cc4a81abce014a85139120000b)。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勘察设计管理科,陈澄,温莉;
联系电话:0772-2870329;邮箱:lzzjjsjk@163.com。
附件:1.柳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柳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5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柳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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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及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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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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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前 从 事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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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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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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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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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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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专家证 |
是□ 否□ |
专家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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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原专家库成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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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建筑□ 规划□ 结构□ 暖通□ 电气□ 园林□ 勘察□ 道路□ 桥梁□ 给排水□ 概算□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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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经历、 工作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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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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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 城乡建 设主管 部门审 核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