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派出机构,各技术机构及科研院所,各相关企业:
为全力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柳政办〔2017〕125号),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内容及标准
在柳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016年1月1日--2019月7月期间实施:
对作为主要单位参与制定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在参与制定的标准颁布实施后,每个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定广西地方标准的企业,在起草制定的标准发布后,每个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牵头或作为主要单位制定团体标准的企业,标准实施后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经评审,每个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通过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考核验收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通过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考核验收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二、申报对象
牵头或作为主要单位参与制定标准的企业,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考核验收的单位。
三、申报时间
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6日
四、申报材料
(一)《柳州市小微企业参与标准化体系建设奖励申报表》;
(二)申报奖励标准正式印刷文本或发布公告;标准实施效果的证明文件。
(三)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考核验收证明文件。
五、报送要求
(一)请各相关企业向所辖地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原件(一式两份),逾期概不受理。
(二)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北部分局组织辖区内企业填报附件2《柳州市小微企业参与标准化体系建设奖励汇总表》,并于2019年8月6日前将汇总表发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邮箱。
六、其他事项
(一)同类事项的奖励不重复支持。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未尽事宜,请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联系。
联系方式:谢少宗
联系电话:2822168
附件:1.柳州市小微企业参与标准化体系建设奖励申报表
附件:2.柳州市小微企业参与标准化体系建设奖励汇总表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印发